所谓精神性人格权,是指自然人对其自身所拥有的精神性人格要素享有之人格权,这种权利对物质性的人体本身无直接依附性。侵害精神性人格权主要包括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名誉权、肖像权、自由权、贞操权、隐私权、荣誉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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